体育赛事赞助商合同
接下来,我将会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体育赛事赞助商合同的知识和见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大家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们开始探讨一下体育赛事赞助商合同的话题。
1.如何评价李宁续约CBA赞助合同?
2.中国企业成世界杯最大赞助商(展示中国企业全球化实力)
3.体育场地合同协议
4.美国足协与男、女足达成同工同酬协议,你觉得合理吗?
5.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的财务与商业义务
如何评价李宁续约CBA赞助合同?
CBA一度打算将球衣和球鞋装备权拆分,球鞋装备权交给李宁,球衣装备权交给阿迪达斯,但最终经过考察,还是李宁独家续约的意愿最强烈也最有诚意,中国篮协主席姚明、篮管中心主任李金生、CBA公司董事会顾问马国力曾前往李宁公司与李宁面谈,最终双方经过反复磋商决定续约。鉴于当前中国整体经济处于下行阶段,而体育投资热度遇冷更是尤为明显,在这种大环境下,李宁能够以5年10亿元左右的弹性协议续约,这再度彰显李宁对中国篮球的热情。中国企业成世界杯最大赞助商(展示中国企业全球化实力)
据美媒报道洛杉矶湖人队的球员卡鲁索已经和中国体育品牌安踏签订了一份合约。安踏体育一直是NBA的合作商和赞助商,NBA联盟中的很多球员都和安踏签订了代言合同,这也显示了安踏对于品牌影响力的重视。不惜斥巨资请NBA球员来代言。越来越多的球员选择签约安踏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安踏给的代言费很高。对于安踏来说,要想打动一些NBA球员来为自己的球鞋代言,那必须在代言费上具有优势,给的钱多当然会有了愿意签约;其次,安踏的品牌影响力广。安踏一直是NBA的赞助伙伴,也是赛事的赞助商之一。随着安踏在NBA知名度的提高,很多球员也愿意选择安踏这个体育品牌来为它代言;最后,这些球员的最佳选择。虽然说安踏在NBA签约了几位球员,但是可以看出签约的球员很少有巨星,这些球员也只有和安踏这样的品牌才有签约机会。
一、安踏愿意花钱。NBA球员的代言被阿迪和耐克垄断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那些超级巨星签约的品牌都是阿迪和耐克等国际著名品牌。而安踏要想获得球员的代言合同势必要在代言费上具有优势才可以。
二、安踏在NBA的品牌影响力。虽然说NBA中阿迪、耐克等体育品牌仍然是最主要的。但是安踏在NBA中的影响力也在逐渐的扩大。这样也吸引了很多的球员选择和安踏来签约,这也是一些不是巨星的球员的最好选择。
三、这些球员的最佳选择。在NBA中巨星和球星一般都会选择著名的国际体育品牌来代言,而不是巨星和球星的球员的代言选择就少的可怜了。所以说他们选择和安踏签约也是最明智的选择。毕竟这也是和自己的身价匹配的。
你觉得安踏选择这些球员签约有意义吗?
体育场地合同协议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向世界,成为全球化的重要力量。其中,企业赞助体育赛事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一种重要方式。最近,中国企业成为了世界杯最大赞助商,展示了中国企业的全球化实力。中国企业的全球化实力
中国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些企业通过并购、合作、研发、生产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企业的实力越来越强大,走向世界的步伐也越来越快。
中国企业成为世界杯最大赞助商的操作步骤
中国企业成为世界杯最大赞助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过多个步骤:
1.确定赞助商名额和资金:首先,中国企业需要确定赞助商名额和资金。世界杯是全球最大的体育赛事之一,赞助商名额和资金都非常昂贵。因此,中国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需求,确定赞助商名额和资金。
2.与国际足联进行洽谈:中国企业确定赞助商名额和资金后,需要与国际足联进行洽谈。在洽谈过程中,中国企业需要了解赞助商的权益、费用、合同等细节,并与国际足联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3.签署赞助合同:在洽谈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中国企业需要签署赞助合同。赞助合同是双方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赞助商的权益、费用、保密条款等内容。
4.展示赞助商形象:签署赞助合同后,中国企业需要展示赞助商形象。这包括在世界杯官方网站、电视广告、赛场广告牌等地方展示赞助商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美国足协与男、女足达成同工同酬协议,你觉得合理吗?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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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举办体育比赛,合理利用体育场馆,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体育场馆租赁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体育场馆权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体育赛事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乙方租赁的体育场馆名称是____,场馆的地址是____。租赁的内容包括场馆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租赁物的用途用于体育赛事的举办。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天;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本合同租金分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3.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计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第四条 甲方权利
4.1 甲方有权依法制仃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馆。乙方在使用场馆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馆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_天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修缮、增设场馆造成场馆的磨损,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将场馆恢复原状。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 甲方如因满足乙方的租赁要求,损害了原有的广告商、赞助商利益,根据损害利益的实际大小,乙方应该给予全部补偿。
4.5 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不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情况下,开发与赛事有关的广告资源,广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体育场馆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比赛。
5.2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
5.3 甲方应对场馆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场馆所具有的赛事功能。
5.4 甲方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置体育设备和器材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5.5 甲方应当在租货期限内拆除租赁场馆内外可以拆除的广告牌,在比赛期限内,甲方还应当拆除体育场馆周围、广场的广告牌,保障乙方的广告权益。
第六条 乙方权利
6.1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2 乙方拥有比赛期间场馆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如果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原有广告收益的前提下,开发广告资源,须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约定好双方的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6.3 乙方有权安排甲方广告资源开发的范围。甲方开发的广告业务,都应报请乙方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赛场内外广告牌的位置、广告内容、广告的设计样品等内容。
6.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比赛期间,提供停车位____个,以及其他因比赛惯例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赛事资格,并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比赛。
7.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法人的备案资料。
7.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体育比赛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7.4 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赛事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7.5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6 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7 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套共责任险、火灾险等财产保险险种。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公众责任险、观众意外伤害险、赛事财产险、赛事取消、延期保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____%违约金。
9.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所内的比赛设施设备、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应免除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9.3 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_%的违约金。
9.5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0.1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0.2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10.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
10.3.1 因违法比赛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赛;
10.3.2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 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0.3.4 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10.3.5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10.3.6 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10.3.7 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10.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照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10.4.1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拆除场馆内外的原有广告;
10.4.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广告资源;
10.4.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
第十一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11.3 以上陈述、保证和承诺不仅在文首日期真实,而且也在本合同期限内都是真实。双方确认以上的每一条陈述、保证和承诺都是关键性的。
第十二条 有效期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2.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2.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12.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12.3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返还给乙方。
12.4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三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统称“法律”),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的财务与商业义务
应该的美国足协将拿出国家队赛事转播费、赞助费一部分,由美国男女足平分。美国男女足主场门票收入将有部分均分给两支国家队成员,如球票售罄,球员们另有奖金。美国女足将获得在国家队集训、比赛期间的医疗保险、包括牙科、视力保险以及育儿服务,还有伤病和心理干预在内的额外补偿。公平起见,美国男足也将获得同等的保险、育儿服务等福利。
美国女足能争取到如此优渥的国家队待遇,根源在于女足在美国的普及程度丝毫不逊色于男足。尤其近年美国女足连续夺冠,商业价值激增。2019年女足世界杯,美国夺冠,在美国引发的轰动效应足以与北美四大职业联赛相提并论。
不过,美国女足运动基础雄厚,商业价值冠绝全球,但与美国男足相比还有不小差距。2022年世界杯美国男足获得1050万美元入围奖金,杀入16强还有1300万。2019年女足世界杯美国女足夺冠才获得400万美元奖金,明年女足世界杯奖金翻倍也只有800万。国际足联的解释符合现实:目前男足市场价值远高于女足运动,奖金和电视转播费的巨大差距符合市场规律。
美国女足是首个签署完全“同工同酬”明文协议的女足国家队,而在之前,有的国家足协,已经实现了部分的“同工同酬”:比如,2017年挪威男女足已签订了相似协议,两队补贴相同(600万挪威克朗),挪威男足将部分商业收入转让给女足,实现商业收入男女平等;2019年澳大利亚男女足国家队已达成国家队集训、比赛期间球员补贴、差旅食宿和训练条件相同的“同工同酬”协议,但不包括世界杯奖金——澳大利亚足总规定男女足各自分配奖金,因国际足联在男女足世界杯奖金额度的巨大差异,男足显然可分得更多奖金。
39·国际奥委会对奥运会的独家权利;有条件地向城市转让权利a)在不对奥林匹克宪章的任何条款加以限制的情况下,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承认奥运会(包括奥运会前在奥运会组委会的财政责任或赞助下组织的,使奥运会设施的预演)是国际奥委会的独有财产,国际奥委会已明确获得有关“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不管有无奥林匹克标志(即五环),的国际商标权,国际奥委会享有涉及其组织、开发、转播、录制、代理、营销、复制、获取和散发的全部权利和数据,而且是以无论是现存的还是将来开发的任何种方式享有。
b)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可自行决定将上述权利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或国际奥委会从这些权利中所获得的利益以分配、许可证或其他方式转让给奥运会组委会或其他方,转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奥运会有关的正式标志、吉祥物、招贴画以及任何艺术的、文字的、或形象的表现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与奥运会有关的一切版权、设计和商标。这种权利或利益的转让取决于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认为国际奥委会各种属品和标志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c)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进一步同意并承诺,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与奥运会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权利为该城市、国家奥委会、奥运会组委会或为与城市达成任何形式协议的第三方所拥有,所有这些权利须由谅机构以受托人身份代表国际奥委会的利益所拥有,而且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要求,该机构就得自费以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将这些权利让与国际奥委会。
d)对于未经授权而使用与奥运会有关的财产包括商标权,在主办国内,经与国际奥委会商定,由奥运会组委会自费采取行动;在主办国外,经与奥运会组委会磋商,由国际奥委会用组委会经费采取行动。
40·奥林匹克标志、徽记和吉祥物的法律保护
a)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己确保,或不迟于2001年12月31目前确保:
奥林匹克标志(即五环图案)、,奥林匹克“奥林匹克运动会”名称和奥运会口号已经以国际奥委会的名义得到保护;并且已从主办国政府及/或国家主管部门获得以国际奥委会名义、令国际奥委会满意的充足的并有连续性的法律保护;国家奥委会确认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假如这种国内的法律保护以国家奥委会的名义或利益存在或表述的,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按照国际奥委会的指示行使这神权利。
b)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在奥运会组委会成立一年之内,国家奥委会徽记已经以国家奥委会的名义得到妥善保护,假如对上述徽记的保护仍有疑问,城市、国家奥委会及/或奥运会组委会应以国家奥委会名义从主办过政府及/或国家主管部门获得令国家奥委会满意的充足的并有连续性的法律保护;
c)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不迟于奥运会组
委会成立一年之内,经与国际奥委会磋商,已将奥运会组委会徽记、吉祥物和“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以奥运会组委会和/或国家奥委会的名义在主办国得到妥善保护;而且所有相关文件和信息已提供给国际奥委会,以便拟国际奥委会的名义对上述徽标进行国际商标保护。假如对上述徽标在主办国的保护存有任何疑问,城市、国家奥委会及/或奥运会组委会应从主办国政府及/或国家主管部门获得令国际奥委会满意的充足的并有连续性的法律保护。
d)对于奥运会组委会的徽记、吉祥物和“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的国际保护,国际奥委会应与奥运会组委会磋商,由国际奥委会以国际奥委会的名义进行这种保护。奥运会组委会应及时向国际奥委会提供相关文件以便国际奥委会能有效实行保护。国际奥委会在对上述这些徽记、吉祥物和“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进行国际商标保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奥运会组委会负担。
e)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在主办国领域内
任何和所有登记的或已经注册的商标,以及组委会在主办国内持有的与其徽记、吉祥物和:“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有关的任何和所有版权或设计(不论登记与否),均应转让与国际奥委会,生效期不迟于2009年1月1日。上述转让应按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要求以其满意的形式和实质进行。
f)上述第39条(b)款应适用于本40条的主要内容,若有必要可在细节上作适当修改。
41·艺术品或知识作品的产权
a)由城市申办委员会、城市、国家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自己或委托他人为其使用、开发、制作的一切与奥运会有关的图像的,视觉的艺术的或知识的作品或创作的一切产权,包括版权,须完全归国际奥委会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i)徽记和吉祥物(含上面第4Q条C款提到的奥运会组委会徽标),及其一切图像的和立体的表现物;
(ii)图形;
(iii)招贴画设计;
(iv)奥林匹克火炬设计及与之有关的任何铸模;
(v)徽章及与之有关的任何铸模;
(vi)奥林匹克奖牌和纪念章设计及与之有关的任何铸模;
(vii)证书;
(viii)正式出版物;
(ix)奥林匹克宪章中提到的音乐作品、
(x)为奥运会创作的其他图像作品;以及
(xi)与医学有关的数据。
(xii)与奥运会有关的数据库和统计数据,包括与参赛运动员、奥运会门票的购买者以及注册参加或 咨询奥运会相关服务的人员的统计数字。
(以下多次提及的均称为“国际奥委会IPR”)
任何这种国际奥委会IPR的设计均须遵从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的书面批准。
b)所有奖牌/无论是奥林匹克奖牌、奥林匹克纪念牌或其他证书,均须在严格的监管下生产和发放;并事先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在对上述一般原则不做限制的情况下,印制的次数应事先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奥运会组委会还应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一份这些奖牌生产者的证书,证明遵守了允许印制的次数。一俟奥运会结束;奥运会组委会就应无保留、无阻碍地向国际奥委会交还所有奥林匹克奖牌和纪念牌的铸模以及所有未发完的奖牌奖状,不收任何费用。奥运会组委会不得复制或留存这些奖牌或铸模,也不得授权或允许他人这样做;奥运会组委会应出资向国际奥委会提供25套奥林匹克奖牌(即总数75枚——25 枚金牌,25枚银牌,25枚铜牌)。
c)所有正式出版物。包括奥运会组委会的秩序表和小册子(如医疗的、技术的和媒体的小册子,以及场地平面图等),奥运会组委会均应在以任何形式印刷或分发之前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除非有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这些出版物申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国际奥委会保留出版和销售(包括在主办国内)自己的正式奥运会书籍的权利。不过,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达成协议,只出版统一的正式奥运会书籍。
d)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关系到国际奥委会IPR的任何和所有已登记或注册的商标申请以及任何和所有的版权或设计(无论登记与否),均应转让给国际奥委会,并且(门对于主办国,生效期不迟于2009年1月1日(2)对于主办国之外的所有地方,转让从一开始就生效。上述转让应按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要求,以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满意的形式和实质进行。
e)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一切参与了所有这些国际奥委会IPR创作的人员,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在开始任何一项工作之前就以令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满意的形式和实质,签署了版权和知识产权的转让文件。该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签署这些附加协议,因为国际奥委会可在任何时候要求确保所有上述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完全转让。
f)上述第39条(d)款应适用于本41条的主要内容;若有必要可在细节上作适当修改。
44.财务报告
除涉及到以上第23条提到的报告外,奥运奥运会组委会还须向国际奥委会提交:
a)由独立的有执照的公共会计师验证的年度财务报告。
b)奥运会组委会财务部门为了奥运会组委会管理上的需要所准备的定期的详细管理账目。
c)由内部审计员作出的所有报告,当国际奥委会为了核实这类信息提出合理要求时,奥运会组委会应向国际奥委会提供其他此类数据,为国际奥委会或其代表核查其记录提供方便。
在对上述的普遍性原则不加限制的情况下,国际奥委会或其代表应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审核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在策划、组织相举办奥运会方面的账目。
46.在比赛场馆的宣传。广告及其他商业活动
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奥林匹克宪章中有关宣传、广告的条款得到严格遵守。奥运会期间,奥林匹克场所不得受到可能与国际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签订的任何协定相冲突或违反该协定的任何特许权、专卖权或其他商业协定的妨碍。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亦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奥林匹克场馆内,场馆外报道奥运会比赛的电视镜头范围内,或在观看奥运会比赛的的观众视野之内不得有宣传和广告。同时,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采取必要措施,使该城市和其他举办奥林匹克赛事的城市和场地的上空在奥运会期间不得有宣传广告出现。没有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的书面批准,该城市不得参与任何与奥运会有关(或可被视为与奥运会有关)的市场开发、商业和
标志活动,该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采取一切必要
措施保证不违反这些义务。奥运会组委会成立后一年内,无论如
何不能超出一年,就应尽早为达到上述要求而采取一切控制措施。
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在这方面作出的任何指示,城市、国家奥委
会和奥运会组委会都必须立即执行。
47·市场开发计划
a)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奥运会组委会应遵守本合同签订之前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的主办城市和主办国奥委会之间签署的联合市场开发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和条件。该协议应将奥运会组委会和国家奥委会的全部市场开发权和商业权结合在一起,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2008年12月31日止不受任何选择权或事先授权的妨碍,并符合国际奥委会就此发出的各项指示。由国家奥委会签署,为的是保证主办国内所有的全国性体育协会都遵从和履行国家奥委会在市场开发方面的义务。
b)市场开发计划协议:依据上述47条a)款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奥运会组委会应在不迟于2002年12月31日之前同国际奥委会制订一项市场开发计划协议。这项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应表明与国际奥委会共同开发的与奥运会有关的市场开发计划的所有部分。该市场开发计划应事先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未经这项市场开发计划明确允许的同奥运会有关的任何市场开发活动。
c)防止隐性市场: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承认对授予奥林匹克赞助商和其他商业伙伴的权利加以保护的重要性。为此,他们同意以自己的经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制定和施行一个相关方案以防范隐性市场,以及必要时诉诸法律),以防止和/或终止任何隐性市场或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产权。奥运会组委会应在不迟于2002年12月31日之前,经事先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后,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说明奥运会组委会为在所有正式场馆防止或至少是限制隐性市场所打算采取的一切行动和措施。在不局限于对上述普遍性原则情况下,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主办国内没有其他能冲击奥运会市场开发计划的任何市场开发、广告或促销计划。例如,他们应确保在主办国内,由一家或多家全国联合会、体育组织、或任何公有或私营实体所组织的广告或促销计划都不能涉及奥运会、任何奥林匹克队或奥运会的年份,也不暗示与奥运会、任何奥林匹克队或奥运会的年份有关。城市应确保,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向该城市的代理机构、代理人或城市某部分的任何团体或代表,授予任何与主办城市、奥运会或举行奥运会的时段有关的赞助权或市场开发权。
d)国际奥委会特许权使用费:根据以下e款和f款,国际奥委会应从所有合同的现金报酬值申提取7·5%,包括与市场开发计划和联合市场开发计划有关的合同,对奥运会徽记、吉祥物含有任何商业性利用成分的合同,或以任何方式联系到奥运会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门票的市场开发收入。从所有提供实物(例如商品和服务)以换取或被授予广告促销或其他权利的合同报酬中提取的5%。不言而喻,本款也适用于国家奥委会在联合市场开发计划中的分成。
e)国际计划:考虑到长期奥林匹克赞助对奥林匹克运动的重要性,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承认并同意国际奥委会可发起并实施一项与奥运会有关的国际奥林匹克市场开发计划(简称“国际计划”),该计划特优先于任何其他市场开发计划。为促使国际计划的赞助商在主办国实现他们的目标,达到他们的商业目的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保证充分参与该项国际计划,并按照作为本合同附件F的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指南规定取得各种权利,并履行其义务。d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构成和包含在国际计划中的产品和服务类别。
f)主办国纪念币、钞计划:主办国的奥林匹克纪念币和纪念钞计划包括纪念币和纪念钞数目和种类应事先取得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书面批准。在铸币厂没有零售业务哟情况下,国际奥委
会按主办国的任何奥林匹克纪念币私纪念钞计划中给所有纪念币销售商的铸币厂FOB价的3%提成;(如铸币厂有零售业务,则为零售价的3%),此外,如果推出纪念性流通币或流通钞的计划,国际奥委会应得份额为全部纪念币和纪念钞面值的3%。不过,如果奥运会组委会在销售奥林匹克纪念币方面直接或间接获得政府的最低限度的保证或捐赠,国际奥委会的分成份额至少应等于以下二者中的多者们上述国际奥委会的收入份额。(ii)该最低限度保证的10%。全部款项应在纪念币开始发售或流通的那一季度之后紧邻的下一季度交付给国际奥委会。以上d款的规定不适用于该城市的纪念币和纪念钞计划。
g)国际奥委会纪念币、纪念钞和纪念牌计划:该城市及国家奥委会在此承认国际奥委会有权推出其本身的纪念币;纪念钞和奖牌计划,并确认不对此类计划提出度对,此类纪念币;纪念钞和纪念牌可在国家奥委会所在领土销售,销售条件与情况和在其他国
家相同。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在各自的纪念币、纪念钞纪念牌计划方面全面合作。
h)屏幕识别:在屏幕或其他电视上的识别/展现产生的任何净报酬(由国际樊委会,奥运会组委会和有关赞助商/供应商之间的协定确定)应在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之间分配,分配比例与下面第49条b款规定的电视收入分配比例相同;
48·税
a)国际奥委会收到的付款:城市和/或奥运会组委会应承担所有税费,无论是预扣的所得税、关税、增值税,还是其他任何间接税,无论是现时或将来按任何管辖规定应从支付给国际奥委会的与奥运会相关的那些收入中扣除的税费。尤其是,根据本合同和/或与奥林匹克赞助商。转播商或其他商业伙伴之间达成的协议应支付给国际奥委会的款额,如果要从中支付给主办国、瑞士或其他任何管辖机构预扣所得税,增值税或其他任何间接税,则奥运会组委会要增加支付金额,以便使在扣除应交的税费后,国际奥委会能得到相当于不扣除这些税费款额。
b)国际奥委会支付的款项,城市和/或奥运会组委会应承担所有税费,无论是预扣的所得税、关税、增值税,还是其他任何间接税,无论是现时或将来按任何管辖规定应从支付给国际奥委会的与奥运会相关的那些收入中扣除的税费。根据本合同,国际奥委会要支付的款额不得由于该款项应支付任何税费而增加。如果国际奥委会应支付这样的税费,则城市、国家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应从得到的净支付中减去相当于这笔税款的金额,或者,如果款项已支付给城市、国家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则城市、国家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应把支付的税费全部返还给国际奥委会。
c)参赛运动员的成绩:该城市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l)在主办国内不对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成绩获得的资金或其他奖赏征收任何税费;2)如果在主办国内征收了这样的税费,则该城市和/或奥运会组委会应向参赛运动员支付一笔钱,似补偿所扣除的税。
d)承诺真诚协商:如果在国际奥委会因奥运会的收入而得到的或支付的款项上可能发生税务问题,那么,只要国际奥委会不必因采取其他任何解决办法,任何行动或免去采取任何行动,而对其自身在法律、税务、商业和财务上的地位造成损害,双方则应承诺真诚协商,以适当的措施(包括重订合同关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这样的税务。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则应适用于上面制定的原则。
好了,关于“体育赛事赞助商合同”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体育赛事赞助商合同”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